五年了,大小姐你还认得我这只狗吗?(秦风沈千雪)完整版免费小说_完结版小说推荐五年了,大小姐你还认得我这只狗吗?(秦风沈千雪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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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李逸尘子

其它小说连载

网文大咖“李逸尘子”最新创作上线的小说《五年了,大小姐你还认得我这只狗吗?》,是质量非常高的一部男生生活,秦风沈千雪是文里的关键人物,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:男女主角分别是沈千雪,秦风,沈伟的男生生活,追夫,逆袭,虐文小说《五年了,大小姐你还认得我这只狗吗?》,由新锐作家“李逸尘子”所著,故事情节跌宕起伏,充满了悬念和惊喜。本站阅读体验极佳,欢迎大家阅读!本书共计12739字,1章节,更新日期为2025-11-09 01:03:30。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.com上完结。小说详情介绍:五年了,大小姐你还认得我这只狗吗?

2025-11-09 06:36:06

五年前。“亲爱的,他不过是我养的一条狗,我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!”我隔着门,

听见我从小保护的大小姐对她的小白脸男撒娇。第二天,

警察在我房间搜出了失窃的传世古董。她站在一旁,眼神冰冷地看着我被戴上手铐。

我没有说话,只是静静地看着她。五年炼狱,我靠着一双铁拳,成了这座城市黑暗面的君王。

五年后。一个落魄的女人来到我的夜总会,跪着求我借钱救急。那张脸,是她。她没认出我。

“我什么都愿意做。”她颤抖着说。我笑了,捏着她的下巴:“什么,都愿意?

”01我叫秦风,从小就是沈家大小姐沈千雪的影子。我记得师父,也就是我爸,

在我十岁那年把我送到沈家大宅时,拍着我的肩膀,

用一种我当时还不能完全理解的眼神看着我。他说,风儿,从今天起,你的命就是大小姐的。

她活,你活。她死,你必须死在她前面。我点了点头,把这句话刻进了骨子里。

那时候的沈千雪,还是个穿着公主裙,像个瓷娃娃一样精致的小女孩。她看着我,歪着头,

好奇地问她爸爸,也就是沈家的家主沈振雄:“爸爸,他就是你给我找的新玩具吗?

”沈振雄哈哈大笑,摸着她的头说:“不,千雪,他是你的守护神。”从那天起,

我跟了她十五年。十五年,我从一个半大的小子,长成了一个身形挺拔的青年。

我为她挡过飞驰而来的摩托车,后背上留下一道狰狞的疤。我为她在大雨倾盆的夜里,

跑遍半个城市去买她随口一提想吃的宵夜,回来时发着高烧,却只换来她一句“哦,放那吧,

我现在不想吃了”的轻描淡写。我为她处理掉所有纠缠她的狂蜂浪蝶,下手狠厉,

以至于整个圈子里的人都知道,沈家大小姐身边有一条疯狗,谁惹谁倒霉。我以为,

我的守护,我的卑微,我的爱,就算不能让她动心,至少也能换来一丝一毫的尊重。我错了。

错得离谱。那天晚上,我刚巡视完别墅的安防系统,准备回我那间佣人房。

路过她卧室门口时,门没关严,里面传来她和她那个艺术家男友林逸的嬉笑声。

我的脚步顿住了。本能告诉我,我应该立刻离开。作为一条狗,不该偷听主人的私密。

可我的脚就像灌了铅一样,动弹不得。只听见林逸带着一丝玩味的声音说:“千雪,

你家那个保镖,看你的眼神可不对劲啊,跟要吃了你似的。你就不怕他哪天兽性大发?

”然后,我听到了那个让我坠入冰窟的声音,是沈千雪的声音,带着撒娇的甜腻,

她说:“哎呀,逸哥哥你别乱说。他不过是我家养的一条狗而已,我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的,

听话得很。”狗。一条狗。原来,在我用命守护了十五年的大小姐心里,我只是这个。

我的心,在那一刻,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攥住,然后捏成了碎片。痛,钻心刺骨的痛。

原来十五年的付出,在她眼里,一文不值。我悄无声息地退回了走廊的阴影里,

靠着冰冷的墙壁,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。这世道就是这样,有钱的是大爷,

没钱的连狗都不如。哦,不对,我当年连狗都不如。没过几天,更大的“惊喜”来了。

林逸说他看中了一个国外的艺术项目,需要一大笔投资,大概五百万。

沈千雪想都没想就答应了,可她手头的零花钱根本不够。于是,

她把主意打到了她爸书房保险柜里那尊传世的翡翠观音上。那天深夜,

我像往常一样守在别墅里。我看见沈千雪鬼鬼祟祟地溜进了书房。我的心猛地一沉,

有种不祥的预感。果然,没过多久,她抱着一个锦盒,慌慌张张地跑了出来下了楼。

也就在这时,别墅的大门处,门打开了。是沈振雄,他今晚有个应酬,居然提前回来了。

沈千雪的脸瞬间变得惨白。她拿着那个烫手的山芋。然后,我看到她拿起了手机,

似乎在跟谁通话。是林逸。我不知道林逸在电话里说了什么,

我只看到沈千雪的眼神在一瞬间变得冰冷而决绝。她看了一眼我房间的方向,

那是一楼的一间小小的佣人房。她没有丝毫犹豫。她快步冲到我的房门前,

推开门将那个锦盒塞进了我床下。那是我用来放一些私人杂物的地方。做完这一切,

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脸上恢复了镇定,甚至还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,然后才迎出去,

甜甜地喊了一声:“爸,您回来啦。”我疑惑的看着她从一楼我的房间出来。第二天,

天刚蒙蒙亮,刺耳的警笛声就划破了沈家大宅的宁静。一群警察破门而入,

领头的是市刑侦队的李队长。他出示了搜查令,说接到举报,沈家失窃了一件国宝级的古董。

沈振雄脸色铁青,而沈千雪则一脸“震惊”和“担忧”地站在她父亲身边。

警察开始在别墅里四处搜查。我被叫到了客厅,像个犯人一样站在中央。

昨天的事我终于明白了。我没有说话,只是静静地看着沈千雪。我的目光,像一把刀,

试图剖开她那张完美的面具,看看底下到底是一颗什么样的心。她感受到了我的注视,

却连一个眼神都欠奉。她只是紧紧地挽着不知何时赶来的林逸的手臂,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,

一副柔弱无助的样子。很快,一个警察从我的房间里冲了出来,手里高高举着那个锦盒。

“报告队长,找到了!在这里!”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我身上。有震惊,有鄙夷,

有愤怒。沈振雄气得浑身发抖,指着我半天说不出话来。李队长走到我面前,

眼神锐利:“秦风,人赃并获,你还有什么好说的?”我能说什么?我说不是我干的?谁信?

我说我被栽赃了?证据呢?我缓缓地转过头,最后一次,看向沈千雪。我多么希望,

她能站出来,哪怕只是说一句“我相信他不是这种人”。只要一句话,我秦风这条命,

就还愿意为她卖。可是,没有。她对上我的目光,非但没有一丝愧疚,

反而主动往林逸怀里缩了缩,然后用一种失望透顶的语气,对她父亲说:“爸,

我真没想到他是这种人。我们家待他不薄啊……”这句话像最后一根稻草,

彻底压垮了我心中残存的所有幻想。我的心死了。彻彻底底地死了。我笑了。

当着所有人的面,我看着沈千雪,笑了。那笑容里,没有愤怒没有悲伤,

只有一片死寂的冰冷。李队长皱了皱眉:“你笑什么?”我没理他。一副冰冷的手铐,

铐住了我的手腕。两个警察押着我往外走。在经过沈千雪身边时,我停下了脚步。

我凑到她的耳边,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,一字一句地说道:“大小姐,

你会后悔的。”她的身体,肉眼可见地僵硬了一下。我再也没看她一眼,被押上了警车。

车窗外,沈家的大宅越来越远,那个我守护了十五年的地方,

那个埋葬了我所有青春和忠诚的地方,最终变成了一个小小的黑点。我被判了五年。

因为盗窃的是国宝,被直接送进了全国最臭名昭著的监狱——黑狱。警车驶向黑暗,

而我的心,比黑暗更黑。02黑狱。这个名字听起来就让人不寒而栗。

它坐落在城市边缘的一座荒山上,四周是高墙电网,与世隔绝。这里关押的,

都是全国最穷凶极恶的重刑犯。杀人犯,毒枭,黑帮头目……在这里,法律和道德都是废纸,

唯一的法则,就是弱肉强食。我被剃了光头,换上灰色的囚服,扔进了一个二十人的大监仓。

铁门“哐当”一声在我身后锁上,也锁住了我过去的人生。监仓里,

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我,像一群饿狼在打量新来的猎物。我长得不算魁梧,

甚至因为常年跟在沈千雪身边,身上还带着几分书卷气,这在黑狱这种地方,无疑是致命的。

一个满脸横肉,胸口纹着一头下山虎的壮汉,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。他身高接近两米,

体重至少有二百五十斤,胳膊比我的大腿还粗。旁边的人立马小声议论起来。“是‘屠夫’,

这新来的小子要倒霉了。”“屠夫最喜欢干这种活了,看他那小白脸,今晚屁股要开花了。

”屠夫走到我面前,用他那蒲扇般的大手拍了拍我的脸,力道不小,带着侮辱性。“小子,

犯了什么事进来的?”他咧着嘴笑,露出一口黄牙。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,没有说话。“哟,

还是个哑巴?”屠夫的笑容更盛了,“不说也行。懂不懂这里的规矩?新来的,

要先孝敬孝敬哥哥们。”他指了指墙角的马桶:“去,把那玩意儿给老子舔干净了,

今天就放你一马。”监仓里顿时响起一阵哄笑。我依旧没动,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。

我的沉默,似乎激怒了屠夫。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,取而代代的是一脸的狰狞。“妈的,

给你脸了是吧!”他怒吼一声,砂锅大的拳头带着呼啸的风声,朝着我的面门就砸了过来。

这一拳要是砸实了,我这张脸估计就得报废。监仓里的其他人,都露出了看好戏的表情。

他们仿佛已经看到了我头破血流,跪地求饶的场面。

就在屠夫的拳头即将触碰到我鼻尖的那一刻。我动了。

我不再是那个在沈千雪面前温顺隐忍的保镖秦风。我是秦家第三十七代传人。我体内流淌的,

是传承了数百年的古武血脉。我身体微微一侧,以一个极其刁钻的角度避开了屠夫的拳头。

同时,我的右手化掌为刀,闪电般地切向他的手腕关节。咔嚓!一声清脆的骨裂声,

在嘈杂的监仓里显得格外清晰。屠夫那势大力沉的拳头,瞬间软了下来。“啊——!

”撕心裂肺的惨叫声,从屠夫的嘴里爆发出来。他抱着自己那只以诡异角度扭曲的手腕,

额头上瞬间布满了冷汗。所有人都惊呆了。哄笑声戛然而止。他们脸上的表情,从看戏,

变成了震惊,再到不可思议。我没有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。在废掉他一只手后,我欺身而上,

一记标准的形意“崩拳”,结结实实地打在了他的小腹上。“砰”的一声闷响。

屠夫那二百多斤的身体,像一只被煮熟的大虾,猛地弓了起来,

嘴里喷出一口混杂着胃液的酸水。紧接着,我的膝盖,狠狠地顶在了他的下巴上。

又是一声骨头碎裂的闷响。屠夫庞大的身躯,轰然倒地,像一滩烂泥,抽搐了几下,

就没了动静。整个监仓,死一般的寂静。所有人都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。

他们无法相信,眼前这个看起来清秀文弱的青年,竟然只用了三招,

就废掉了监仓里最凶悍的狱霸。我缓缓地直起身,目光冰冷地扫过监仓里的每一个人。

凡是被我目光扫到的人,都下意识地低下了头,不敢与我对视。我走到屠夫身边,蹲下身,

用他那件还算干净的囚服擦了擦手上的血迹。然后,我看着他那张已经肿成猪头的脸,

淡淡地开口,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。“从今天起,我,就是这里的规矩。

”这一战,让我在黑狱里立稳了脚跟。但我也知道,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。黑狱里,

分为东南西北四个监区,每个监区都有一个真正的头目,屠夫这种角色,

在他们面前不过是个小喽啰。很快我的麻烦就来了。西区的头目“毒蛇”,

一个看起来瘦小枯干,眼神却阴鸷无比的男人,开始找我的麻烦。

他不像屠夫那样只会用蛮力,他喜欢玩阴的。他买通了厨房的人,在我的饭菜里下泻药。

我将计就计,假装中招,在医务室里,反过来控制了给他提供药品的狱医,

从狱医那里我得到了更多,更烈性的药物。然后,在一次放风的时候,我把加了料的水,

不动声色地递给了毒蛇最信任的一个手下。那天晚上,毒蛇的监仓里,哀嚎遍野。第二天,

毒蛇和他所有的心腹,都被抬进了重症监护室,据说下半辈子都要在床上度过了。

解决了毒蛇,北区的“疯狗”和东区的“鬼手”也开始联合起来对付我。他们人多势众,

在一次监狱工厂的暴动中,他们纠集了上百人,把我堵在了角落。那是一场真正的血战。

我像一尊杀神,在人群中左冲右突。我不再保留任何实力,形意十二式,八卦掌,

太极拳……这些被我父亲逼着练了二十年的杀人技,在这一刻,发挥出了它们最原始,

也最恐怖的威力。我不知道自己打倒了多少人,只知道眼前的人像潮水一样涌上来,

又像潮水一样退下去。我的身上,挂满了伤口,有别人的血,也有我自己的血。战斗的最后,

我浑身是血地站在尸山血海之中。疯狗和鬼手,一个被我拧断了脖子,一个被我废了四肢,

像两条死狗一样躺在我的脚下。那一战之后,整个黑狱,再也没有人敢挑战我的权威。

我成了新的“王”。在接下来的两年里,我没有闲着。我利用自己的威信,

在黑狱里建立起了一个盘根错节的情报和利益网络。我收服了那些被打败的强者,

让他们成为我的眼线和臂膀。我甚至通过一些特殊的渠道,和监狱外的一些势力取得了联系。

我用拳头,用智慧,用狠辣,把黑狱,变成了我自己的王国。我不再是秦风。在这里,

他们都叫我——阎王。一个能决定他们生死的,真正的王。五年刑期,弹指一挥间。

我从未忘记过沈千雪那张冰冷的脸,从未忘记过她那句“他不过是我家养的一条狗”。

03五年后的清晨,黑狱的大门,为我缓缓打开。刺眼的阳光照射进来,

我下意识地眯了眯眼。五年了,我已经习惯了黑暗。我脱下那身灰色的囚服,

换上了一套早就准备好的黑色西装。剪裁合体的面料,包裹着我那具布满伤疤,

却也充满了爆炸性力量的身体。我走出大门。门口,没有警车,也没有迎接的家人。

只有一排望不到头的黑色奔驰,如同沉默的钢铁巨兽,静静地肃立在晨光中。车门打开,

一个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壮汉走了下来。他们都是这五年来,陆续从黑狱里出去的,

我曾经的手下。他们在我面前站成两排,齐刷刷地九十度鞠躬,声音整齐划一,震耳欲聋。

“恭迎王上归来!”我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,坐进了最中间那辆加长的劳斯莱斯里。

车队缓缓启动,驶离了这座囚禁我五年的牢笼。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荒山,眼神变得幽深。

那座阔别已久的城市,我回来了。沈千雪,你的阎王,回来了。回到城市后的一切,

都进行得异常顺利。凭借在黑狱中建立起来的恐怖势力和人脉网络,

我迅速整合了这座城市所有的地下灰色产业。**,酒吧,

高利贷……所有上不了台面的生意,都在一夜之间,换了主人。

我开设了一家名为“黑金俱乐部”的顶级夜总会。它坐落在城市最繁华的地段,占地数万平,

装修极尽奢华,堪比古代的帝王宫殿。这里有最美的女人,最烈的酒,以及最疯狂的玩法。

黑金俱乐部,很快就成了全市所有权贵名流趋之若鹜的销金窟。但他们不知道,

这里也是我掌控整个城市地下世界的权力中心。我,秦风,

早已不是五年前那个任人欺凌的保镖。在这里,我的名字,叫阎王。一个能决定他们财富,

地位,甚至生死的,夜晚的君王。就在我的地下王国日益稳固的时候,关于沈家的消息,

也陆陆续续传到了我的耳朵里。和我预想的差不多。在我入狱后的第二年,

沈家的公司就出事了。一笔高达十亿的海外投资项目,血本无归。这笔钱,

正是当年林逸以“艺术投资”的名义,从沈千雪那里骗走的。这笔巨款的亏空,

直接导致了沈氏集团资金链的断裂。紧接着,沈家的商业死对头赵家,

联合了另一股神秘势力,对沈氏集团展开了疯狂的围剿。股票被恶意做空,项目被抢,

高管被挖……内忧外患之下,曾经风光无限的沈氏集团,在短短一年内就宣告破产。

沈振雄承受不住打击,突发脑溢血,虽然抢救了回来,却也落下了个半身不遂,瘫痪在床。

而那个罪魁祸首林逸,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。沈家,彻底完了。从云端跌落泥潭,

不过一瞬之间。我坐在黑金俱乐部顶层的办公室里,听着手下的汇报,

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。真是个,不好也不坏的消息。不好的是,让他们破产的太便宜了。

坏的是,不是我亲手干的。我轻轻晃动着手中的红酒杯,

猩红的液体在杯壁上挂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,像极了鲜血。沈千雪。我的大小姐。

不知道从天堂坠入地狱的滋味,你习惯了吗?……沈千雪最近的日子,过得连狗都不如。

家破产了,父亲瘫了,昔日那些围着她转的“朋友”,一个个都躲得远远的,

生怕沾上一点晦气。她卖掉了身上所有值钱的首饰,包包,

才勉强凑够了父亲第一期的手术费。但后续的治疗费用,就像一个无底洞,

压得她喘不过气来。她去求过很多人,她放下了曾经所有的高傲和自尊,

跪在那些曾经需要仰望她的人面前,换来的却只有白眼,羞辱,和无情的嘲讽。“哟,

这不是沈家大小姐吗?怎么,现在落魄到要来借钱了?”“帮你?帮你有什么好处?

”“滚远点,别脏了我的地!”这些话,像一把把刀子,割在她的心上。她终于明白,

什么叫人情冷暖,世态炎凉。就在她快要绝望的时候,一个消息,像一根救命稻草,

传到了她的耳朵里。城里新开了一家叫“黑金俱乐部”的地方,老板外号“阎王”,

手眼通天,无所不能。据说,只要能让他满意,钱根本不是问题。沈千雪知道,那种地方,

是她这种良家妇女不该去的。但她已经没有选择了。为了病床上的父亲,

别说只是去一个夜总会,就算是让她去死,她也愿意。

她换上了自己唯一一件还算体面的连衣裙,那是她几年前买的旧款,然后揣着最后一丝希望,

走进了那座金碧辉煌,却又透着无尽危险的黑金俱乐部。她不知道,一张为她量身定做的网,

已经缓缓张开。而她正一步步地,走向网的中心。04黑金俱乐部的大厅,

比沈千雪想象中还要奢靡。巨大的水晶吊灯从穹顶垂下,散发着璀璨的光芒,

将整个大厅照得如同白昼。空气中弥漫着高级香水和雪茄混合的味道,

穿着暴露的侍女端着托盘,穿梭在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之间。这里的一切,

都透着一股纸醉金迷的腐朽气息。沈千雪攥紧了衣角,感觉自己与这里格格不入。

她就像一只误入狼群的小白兔,惶恐,不安。她鼓起勇气,拦住一个侍者,

颤声问道:“请……请问,你们老板,阎王先生在吗?”侍者上下打量了她一眼,

眼神中带着一丝轻蔑:“我们老板是你想见就能见的?有预约吗?

”“我……我没有……但是我真的有急事……”“没预约就滚蛋!”侍者不耐烦地挥了挥手。

就在沈千雪窘迫得快要哭出来的时候,一个穿着黑色西装,面容冷峻的男人走了过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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